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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3-11-15]  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积极探索适宜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培养单位和博士生导师在招生中的作用,吸引更多优秀创新人才,依据《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结合会计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此工作细则。

  1. 招生专业

    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会计学专业。

  2. 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攻读方式须为“全脱产非定向攻读”。

    3.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取得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以入学当年9月1日为结点)。

    4.考生专业:硕士攻读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5.英语成绩:英语六级425分以上、雅思成绩6.0分以上、托福成

    80分以上。

    6.学业成绩:硕士学习期间成绩优良。

    7.科研能力: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潜力和科研能力,

    且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至少近三年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立、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一篇高水平学术论文(中文论文要求北大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英文论文要求被SSCI、SCI收录学术期刊及以上级别预警名单期刊论文除外)

    8.综合素质:具备较强的沟通交流与语言表达能力、抗挫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言谈举止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初审的组织

1.学院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考工作的领导、统筹、审定及监督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小组,各组成员由3-5名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教授原则上不少于3人。各考核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由教授职称人员担任,负责本小组的招生考核工作。

3.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考核资格。

  1. 复试考核的组织

1.复试考核时间:12月8日——10日;地点: N座5-101

2.考核内容和考核成绩

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三个部分。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包含外文文献翻译及专业课基础内容,笔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其中外文文献翻译满分20分,专业课基础内容满分80分。

2)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综合素质考核等四项内容。综合能力考核时间每位考生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采用提问形式,采取随机抽题方式做答。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采取答辩形式,考生须准备PPT向面试专家组做报告,对自己的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和科研计划进行阐述(10分钟左右),并接受专家的提问。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素质。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200 分。其中,外语口语、听力测试40 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60 分,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60 分,综合素质40 分。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结合面试进行,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制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采用一票否决制。

4.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按各项考核内容的加总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3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20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

5.录取标准

坚持“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在合格生源中,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参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或思想政治素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调剂原则

因报考导师招生计划限制而无法录取的合格考生可以申请调剂,依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但不得跨门类进行调剂。

  1. 资格审查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赵老师;

    办公电话:8834916113821252999

    邮箱:zhao69024@126.com

    申诉渠道

    联系人:庞老师;

    办公电话:8834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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