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把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关,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结合《天津财经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和会计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细则:
一、 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的考核,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优秀创新人才,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4.坚持客观评价。专业综合能力应可量化,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 复试工作组织
1.会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统筹、审定及监督工作,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复试形式:本次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3.复试小组的组成及要求:复试考核小组一般不少于5名教授或副教授组成,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教授原则上不少于3人。每个复试组配备一名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等方面进行考核。每个复试组配备外语口语测试教师,负责考生外语听说能力部分测试。复试考核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考核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后取平均值,得出复试成绩,并按照考生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名,给予拟录取意见。
4.时间安排:
5月11 日上午8:30,地点N座101
三、 面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主要根据会计学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
1.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查及外语听说能力考查。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学术水平考查。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外语听说能力。
重点测试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语工具,是否具备基本听说能力。
2.计分方式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18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其中综合能力(含专业能力)占80分、科研能力、潜质占80分、科研成果占7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7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这一项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满分为300分,复试满分为300分,总成绩满分为600分。
四、 复试纪律及要求
1.命题教师不能在师生中公开或变相公开自己是命题人员,不参加任何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2.复试小组成员需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严格按照有关复试程序(流程)进行工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变更。
3.复试小组成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4.复试组成员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杜绝泄漏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保密信息。
5.参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所有人员务必廉洁自律,不准借工作之便进行权钱交易,不准收受或变相收受钱财、礼品或有价证券等,不准随意参加相关利益方组织的各类宴请及娱乐活动等,不得参与各类考研培训、辅导相关活动。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年度研究生院相关要求执行。
联系电话:88349161,联系人:赵老师
2024年4月25日